近日,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办案法官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缩短办案时间,高效调解,得到当事人赞许。
原告袁某此前受雇负责给被告刘某承包的四平市铁东区某建筑工程进行彩砖铺设,工程开始前,双方明确约定了劳动报酬。工程竣工后,刘某因工程款还未到账,便先给袁某出具了3万元的欠条。此后,袁某多次催要欠款,可刘某却仅给付了原告2万元,剩余1万元一直未予给付,袁某无奈之下只得将其诉至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因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办案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准备通过调解的方式促成被告主动履行,但是刘某在接到起诉状后,异常气愤,面对送达人员仍旧坚称不会支付剩余劳务费。双方见面后后,更是争执不休,经过法官耐心沟通,刘某说出了自己拒绝支付剩余款项的原因。
原来,袁某负责铺设的彩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出现了坍塌现象,刘某曾要求袁某重新进行铺设修复,但袁某始终借口拖延不予修复,因项目工程完工期限临近,刘某只能自费另请他人进行重新铺设,由此承受了额外损失。
袁某表示,刘某是在验收通过后才给他出具的欠条,所以彩砖出现问题不应由他负责,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诉请的全部金额。
办案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实地勘察涉案工程铺设的具体情况,认真核查双方的实际支出与损失,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使二人理性冷静分析问题,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在法理与事实面前,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各退一步,被告当场给付原告劳务费7000元,最终双方调解成功,互相谅解,握手言和。
该案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司法连着民生,每个案件都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高效便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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